協調經濟發展、資源利用和環境保護三者關系
循環經濟大法有望2007年出臺
干呼萬喚的循環經濟大法有望在2007年出臺。全國人大環資委副主任委員葉如棠
葉如棠介紹說.從我國循環經濟發展的實際要求來看,循環經濟法應當是一部為循環經濟發展提供明確政策導向和法律保障的基本框架法,其立法目的是協調經濟發展、資源利用和環境保護三者關系,促進經濟持續發展,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強化環境保護,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其適用范圍應包括各種同循環經濟發展相關的社會經濟活動,包括生產、建設、流通、消費等國民經濟各個環節;其創設的基本法律制度至少應包括政府和有關主體的義務和責任.必要的行政強制措施、必要的經濟激勵措
施和其他激發民間自愿行動的手段和措施,以形成一個由政府調控、市場引導、公眾參與等構成的比較完整的法律制度框架,為循環經濟發展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從目前的初步研究來看,循環經濟的基本法律制度可能有循環經濟發展的規劃制度、循環經濟發展的產業指導制度、循環經濟發展的科技支撐和示范制度、生產者責任延伸及產品回收利用制度、消費者責任和綠色消費制度、重點污染企業強制實施循環經濟的制度、循環經濟發展的激勵制度和循環經濟發展的公眾參與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