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國資委主任李榮融日前指出,科技指標將納人中央企業負責人業績考核范圍之中,以提高中央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
李榮融是在日前舉行的中央企業科技大會上說這番話的。
他說。科技投入明顯不足、消化吸收經費嚴重不足.制約了中央企業技術創新的步伐。發達國家大企業研發費用一般不低于銷售收入的5%,而中央企業僅為1.5%;韓國和日本企業引進技術與消化吸收費用的比例為1:5至8,而中國工業企業的這一比例為1:0.06;目前發達國家科技投入的30%用于扶持企業,而中國科技投入的90%以上用于科研單位和大專院校。
李榮融同時要求:中央企業的技術儲備至少應達到15年,新產品至少應占產品總量的30%。此外,國資委即將出臺相關辦法,將企業在技術改造、工藝革新、核心技術研發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及成效。作為企業管理績效評價的主要內容;探索建立科技型、設計類企業以經濟增加值為中心的中長期激勵與約束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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